自從打算在台灣登記結婚後,在網路上找了很多資料。原來以為會一切順利的,沒想到法國這個國家在有些事情上竟然沒有統一的制度跟規章,所以導致我們在巴黎處裡這些文件的時候,遇到了很多問題。還好後來都一一解決,我們也在離開巴黎的前一天,拿到了他的單身證明,且順利地在 5/31 在台南北區戶政事務所完成了登記程序。
想到或許有人也會遇到跟我一樣的問題,所以想把我們遇到的一些問題跟處裡的經過記錄下來,說不定日後可以幫助到某些人。
首先說說為什麼在台灣結婚,我是在中國工作,而呱呱是在澳洲工作,結婚的地點一開始是想說在法國或是台灣。
查了一下外國人法國的結婚程序,發現比較起來,是外國人在台灣結婚稍微簡單點,台灣這邊只需要呱呱的法國單身證明跟護照即可,但是如果是我們要在法國結婚的話,則是需要我的單身證明,然後去法國當地的市政中心申請結婚,結婚申請會公告一段時間,如果在這段時間內沒有人反對,就可以再預定一個時間去公證,這個公告時間跟申請時間,通常得花費到三個月左右。
在諸多考慮之後,我們決定,兩個人先到法國,在那兒申請他的單身證明,然後在一起回台灣辦理登記。
跟外籍人士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所需文件如下:
1. 自己戶籍地址的戶口名簿
2. 自己的身份證
3. 印鑑,也可以直接用簽名代替
4. 外籍人士的單身證明,需要經過中華民國在當地的駐外單位認證,且必須為中文版本
5. 結婚書約,上面要有兩個成年證人的簽名
6. 中文姓名聲名書,讓外籍人士有個中文名字,這名字在登記以後會出現到自己的身份證配偶欄上
這個過程中,最複雜、花錢跟花時間的就是法國人的單身證明,很多人說在法國是沒有所謂的單身證明的,這個說法可以說對,也可以說不對,看下去就知道。
網路上找來的資料說法如下:
在法國沒有所謂的單身證明,申請人必須先到出生地的市政府申請一份出生證明,然後請市政府在上面備註你的婚姻狀況。
實際上我們遇到的狀況:
呱呱早就在回法國之前在線上申請了出生證明,回到法國後,我們拿著這份出生證明到戶籍地市政府,戶籍地市政府那兒說他們沒有提供單身證明這種文件,如果是需要在出生證明上額外註解婚姻狀況的話,那麼就要找出生地市政府。於是我們開了一個小時的車,到了他的出生地市政府後,出生地市政府說他們已經不提供單身證明,問他們那應該怎麼處裡,他們說他們不知道。(囧)
於是呢,我們打電話去法國外交部問,遇到這種問題怎麼辦,外交部那邊說如果有市政府不願意或是沒有辦法在出生證明上註明婚姻狀況的話,那當事人可以自己寫一份聲明書,在市政府人員的面前簽名,表現願意為這份文件的真實性負責。接著市政府人員只要在文件上蓋章,那麼法國外交部就可以承認這份文件的正式性。
聽了這樣的說法後,我們還是給他有點不安心,萬一市政府人員就是不願意蓋章的話,那怎麼辦呢?於是我們又打電話問了台北駐法國的辦事處。台北駐法國的辦事處人員說根據法國法律規定,市政府是應該要提供單身證明的,至於怎麼拿到,那是我們的問題,不關他們的事情。因為台北駐法國辦事處只負責認證文件是不是經過法國外交部認證的真實文件。不過呢,他們提供了一名公證翻譯人的聯絡資訊給我們,說這名公證翻譯人處裡過蠻多單身證明文件的翻譯,在她的網站上也有提供單身聲明書的範本。
說到這,一定要好好讚揚一下這個公證翻譯人,她在電話中非常熱心地告訴我們解決的方式。她首先問我們是不是住在巴黎附近,如果是住在巴黎附近的話,那麼可以直接拿著出生證明到巴黎市區的市政府申請單身證明。這就是為什麼我前面有說過,法國可以說有單身證明,也可以說沒有。因為當我們拿了呱呱的出生證明到巴黎市區的市政府表明要申請單身證明時,該櫃臺人員是直接拿出一張表格,在上面填妥相關資料,然後直接趴趴趴蓋了好幾個章以後,就遞給我們了。整個程序花不到三分鐘。
然後如果你不是住在巴黎附近,而你的市政府又不願意在你的出生證明上填寫你的婚姻狀況的話,她的網站上也有很詳細的說明,並且提供聲明書的範本,教你怎麼樣申請單身證明。
她的名字是Dominique REBOUD-WANG
重點是這樣一份文件收費是40歐,如果你不是很趕著要文件的話,她還可以自己去法院認證簽名,這樣你就可以省下認證公證人簽名的錢。她還很貼心地幫我們認證了兩份文件,預防萬一用。
之前我們也有打電話給另外一個姓陳的公證翻譯人,她是個中國人吧,態度就完全不一樣了。問她相關的問題時,她就直接了當地說,這些她都不清楚,也不關她的事情,她只負責翻譯,至於翻譯好的文件能不能用,那她不負責。不過也不能怪她就是,她只是翻譯人員。不過她的收費是翻譯一份文件是80歐,比Dominique REBOUD-WANG 貴上一倍。
拿到這份單身證明跟其翻譯版本後,將兩份文件一起拿到法國外交部做認證,原件跟翻譯本都要認證唷。我們去的時候,櫃臺人員說我們應該只要認證中文版就好,我們就傻傻地只認證了中文版,結果拿到台北駐法國辦事處後,該處的人員才跟我們說只有中文版認證是不行的,法文版的也要。而且,在申請的時候,不但要繳交兩份文件的原版外,還要附上兩份影本唷。
同時,要填寫一張申請表,並且附上申請人的護照影本。遞交以上文件,並繳交總共22歐元的費用,再等待3個工作天,就可以去領取可以在台灣戶政事務所使用的單身證明了。
為了怕大家看的霧煞煞,我列一下重點程序:
1. 跟出生地市政府,申請出生證明
2. 然後有三種狀況:
1) 如果市政府允許,就可以直接在出生證明上要求註明婚姻狀況
2) 如果該市政府不願意註明,然後該法國人住的地方是巴黎或是附近,可以直接拿著出生證明到巴黎的市政府申請單身證明
3) 如果該市政府不願意註明,申請人在的地方又不是在巴黎的話,那麼就請參照上面提供的公證翻譯人的網址,自行擬定單身聲明書,然後請市政府蓋章
3. 找一個公證翻譯人翻譯文件,翻譯人的簽名必須要認證過
4. 拿著單身證明正本跟翻譯本去法國外交部認證,兩個版本都要,每份2歐元
5. 拿著經過法國外交部認證通過的兩份文件正本、影本,申請人護照影本跟申請書到台北駐法國辦事處申請認證,每份11歐元,共計22歐元,三工作天後取件
接下來就是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啦,在台灣的時候,戶政人員會很仔細地檢查外籍人士的姓名拼寫、生日、護照號碼等資料,所以務必要確定在單身證明上的這些資料都跟護照上的資料一模一樣唷。
呼,拉哩拉雜寫了一大堆,希望沒有讓大家看的頭昏眼花,主要還是希望可以幫忙到某些人